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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又一场的大雪,忽冷忽热的天气,忙而有序的交通大变革……2010年哈尔滨的春天比往年冷了许多,忙碌了许多。听证、征求意见、动作实施,感受着身边每一天的不同,人们没有抱怨变革给生活带来的不便,给予更多的是理解和支持,是等待和期盼。
3月13日,我们整合了这样一组新闻稿件,从医疗救助、住房申请、工资支付承诺到维权投诉、家电售后这些与百姓、企业息息相关的身边事,哈尔滨出台的一系列措施,真的让读者动容,从内心深处感受到了一拥而入的温暖。
肝移植纳入医疗救助支付范围
记者从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年,哈尔滨市将通过“三增加、两提高、两降低”措施,继续减轻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使看病贵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同时,肝移植费用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在器官移植、大额医疗救助、药品个人支付比例等方面均有惠民政策。
“三增加”是将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人工器官、体内植入材料由原来的10种增加至27种,将一次性特殊医用材料扩大到36种,将肝移植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两提高”为大额医疗救助封顶从15万提高至20万,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财政补贴额度从每人80元提高至120元;“两降低”即将乙类药品个人自付由30%降至20%;公务员住院起付金由公务员医疗补助基金补助50%。今年,全市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较上年多支出约9000余万元。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标准出台
哈尔滨市2010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准入标准(不含呼兰、阿城两区)近日出台。根据标准,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货币补贴,需具备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等三个条件。
根据《哈尔滨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近日制定了哈尔滨市2010年城市居民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货币补贴的准入标准。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统计部门发布的上年度本市城市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现有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注:其他区、县(市)将参照城区标准,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保障住房准入标准,并颁布执行。
建筑单位欠薪行为有望杜绝
记者从哈尔滨市劳动保障监察局获悉,2010年新建建筑施工项目已列入劳动保障监管范围,通过定期走访、实时盯防等方式,将建筑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行为控制在萌芽阶段,从而杜绝建筑单位欠薪行为。
据了解,劳动保障专、兼职监察员和劳动保障监察协察员将深入全市各类建筑施工现场、社区,开展“普法维权宣讲进工地、进社区”活动,同时要求每个建筑用工单位必须签订《工资支付承诺书》。按照鼓励诚信、惩戒违法的原则,对全市施工工程建立诚信等级评价档案。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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