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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开展第四批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
发布于:2008-04-11 09:26:37 来源:东北网
  日前,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
 

  日前,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四批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工作。

  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迅速以政府名义对当地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进行挂牌督办,凡是符合公安部行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的,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并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重大火灾隐患年底前全部整改完毕并销案摘牌。

  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各级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严格按照公安部行业标准《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进行直接判定或综合判定,对于涉及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要由有关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和相关消防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技术论证,并提出合理可行的整改措施和期限。要求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切实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严格依法督促整改的同时,积极为隐患单位整改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对于未在限期内整改合格的隐患单位,必须依法从严查处。要建立健全重大火灾隐患分级管理机制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机制,强化和规范消防监督分级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要求各被挂牌单位在整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同时,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坚决防止在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据了解,在前三轮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中,全省各级政府共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388家,做到了发现一批、整改一批,整治一批、见效一批,有效遏制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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