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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哈尔滨市一些购买了“迷你国度”楼盘的群众反映,他们交钱已近两年时间,迟迟不能入住不说,最近新接手的开发商又提出苛刻的条件,让他们十分困惑,不知到底该怎么办。
开发商换了,购房合同也要重签
7月19日下午,几十名男女聚集在哈市香坊区中山路省医院附近商讨对策。据了解,他们都在附近的“迷你国度”楼盘买了房,有的交了定金,有的交了预付款,如今正面临着一个选择:是否接受开发商提出的“换新合同”要求。
购房者马女士介绍,2006年10月她在“迷你国度”订购了一套40平方米的房子,均价3300元/平方米,交了7万多元首付,并与开发单位——哈尔滨中兆亿通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书》。合同中明确约定,2007年12月31日入户。然而,由于开发方无预销售许可证,以及违规施工,去年这个楼盘便被停工了。
项目停工后,经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开发商同意办理退款,而包括马女士在内的近百名购房者却坚持下来。今年初,“迷你国度”楼盘被列入哈尔滨市停缓建项目,由中兆亿通公司转给了龙马开发公司接手重新启动。
看到沉寂了许久的工地重新喧闹起来,大楼在一天天长高,马女士和许多购房者一样满怀喜悦。谁料7月中旬,大楼建到20层左右时,原中兆亿通工作人员、现龙马开发公司销售负责人吴某通知他们说,开发商换了,购房合同要重签。还说,楼盘的户型有改动,原先40平方米的现在变成37平方米左右,原先60平方米的变成了70多平方米。公司决定,面积减少的,可折合当时价格退钱,增加的面积,随行就市按5500元每平方米加钱。而且,还要求近期一次性交齐全部房款,不能办理贷款。
对此,购房者提出三点疑问:一、户型改变,为何没有事先通知购房者?二、面积增加或减少,责任在开发商一方,怎么能让购房者再出高价购买?三、原有合同中约定可以贷款,为何现在又不让了?
对此,开发商代表态度非常明确:想要房子,就重新签合同,不然就退房,由公司退钱并支付违约金。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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