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深圳楼市出现一种新现象:因部分开发商调低楼盘售价,导致先期购买的部分业主房屋资产出现了“缩水”,这些业主纷纷提出了退房、赠送装修、赠送车位、减免物业费等要求,希望得到补偿。有的业主甚至采取了一些干扰售楼处现场秩序,赴政府相关部门上访的方式表达诉求。
买房居住的人,交易完成后其注意力更多地会集中在房屋的使用价值上;过于关注房屋的价值,不用说,房子主要不是用来居住,而是期望获得增值回报的投资行为。投资有风险,这是一条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潮涨潮落、有亏有盈则是市场中的游戏规则,天下还没听说过有任何一种投资产品只负赢而不负亏的,否则,理财知识就一点价值都没有了。
有房住还要买房,有了一套还要第二套、第三套,房市上的投机助推了房价的猛涨,猛涨的房价又释放出更大的投机诱惑,看着一天比一天高涨的房价,炒房人自是喜不自禁,但是想没想过房价被人为地推高让多少穷人难圆一梦,炒房人几家欢乐的背后是多少人家的愁?
当然,市场经济时代,炒股炒房、投资逐利,也属正常经济理财活动,包括适度投机也无需承担法律或道德责任;所以,按照这一游戏规则,投资或投机行为失败的责任也应该自行买单。房产缩水了就要求退房、要求补偿,达不到目的就闹将起来,甚至去上访、找政府做主,究竟是有政策上的依据,还是在民俗情理上的合理,抑或是哪里有过类似的先例?如果说赔钱是一种不幸值得同情,那么那些毫无道理、甚至有些“赖”的做法,可能会让善良人的最后一点怜悯都荡然无存了。
在中国市场经济初期的时候,我们常常听到对国人投资观念“不成熟”的评价,主要是指证券投资方面。然而,中国证券市场相对于那个时代已经渐渐地成熟起来了,同时也培育了一批批理性的投资群体,并传播着市场投资的成熟思想,包括收益与风险概念。“股市有风险,投资须谨慎”,这一通俗浅显的道理,就是不炒股的人、就是小学生也能知晓几分。难道没说“房市有风险,炒房须谨慎”,道理就不一样了吗?这个道理其实是很容易搞明白的,而搞不明白的倒是赚钱就笑、赔钱就跳的不理智心态。
炒房炒亏了去政府上访,好像是使“信访”的内涵又在实践中拉大了一层概念。此举同样不理性,一是政府并没有为炒房投资盈亏协调的责任,起码是法律法规上见不到;二是政府其实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多次向人民承诺要降低房价,并且出台了一系列调整措施。遗憾的是,炒房者们或许是因为这几年的房市太“牛市”了,反以为政府的调控政策是放羊娃高喊“狼来了”,等“狼”真的来了,竟是慌不择路,欲逃不能。
房价连续下跌,从大的视角上看,是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奏效,是政府体恤民生的执政理念在落实;从另一个角度看,炒房者炒亏了,是投资者应该深刻记取的教训,包括树立怎样的风险意识,怎样培育投资理念,以成为成熟的、知识型的投资人,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来源:东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