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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2日,重庆61岁居民杨正林喝酒中毒被送往医院,在监护室住了6天,用去医疗费5.3万余元。可当儿子拿着他的医疗费到当地医院报销时,被告知最多只能报销50元,原因是他的医疗费全部都发生在门诊,属于门诊费用。杨正林全家都傻了眼,为什么报销费用这么少?
从新闻中来看,杨正林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属医保的一种。按相关规定,在三级甲等医院住院也应该可以报销35%左右。而如今,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看病五万三,报销五十”的怪现象,原因就在于杨正林是在门诊治疗,而非住院。但笔者以为,此事责任并非在杨正林一家,而在于医院以及相关的医保机构。
门诊监护室观察6天,就用去5.3万,且不说这个费用太不合理,笔者在三级甲等医院工作十多年,即便是住院部里的危重手术病人,也鲜有听说过平均一天费用能高达到9000元的。作为医院方,对这样的病人,按照常规处理方法,是应该立即安排住院的,不安排住院,恐怕是门诊急诊室和住院部之间存在着“恶性竞争”,图的是创收带来的奖金,而倒霉的却是患者了。
医保出台原本是为了保障百姓的健康,减轻居民家庭负担,规避风险。而这家医院的做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陷阱”。杨正林一家之所以愿意垫付5.3万,自然是相信此事医保能为自己“作主”。而如今,医院并没有尽到明确告知义务——告诉杨正林一家,门诊产生的费用大部分是不能报销的,在处理上,也存在着巨大瑕疵,正是这种种不负责的做法,让百姓就医的时候,一不小心,就陷入了“陷阱”之中。同时也败坏了医保的形象。从医保出台的本质来看,医保报销部门不应该为难杨正林这样的患者,而应该比照住院情况给予报销,道理很简单,医保部门和医院之间出现的问题和错误,不能让患者来扛。
医保这些年在保障居民健康、规避风险等方面确实做出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报销死板苛刻,让一些患者对医保印象不佳,甚至产生“受骗”的感觉,这样的情况是值得重视的。对于医保部门来说,竖立医保形象,做到货真价实保障百姓权益,一是要加大宣传,让百姓了解报销政策,二是不要为难患者。其实,医保部门和医院配合起来宣传,并不难,比如在门诊收费处挂上醒目标牌,提醒患者及其家属,门诊费用报销上限是多少,比如收费员不仅仅只是收钱,收钱同时开一开“尊口”提醒一下缴费者,不是很简单的事情吗?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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